普遍以为,世界上最早的西医医院在苏格兰中部的伊持图塞尔,这座医院建于罗马军占领时代,已有2000年历史。医院建筑物长100米、宽70米,地下有完善的下水道系统,一间间病房以走廊相连,这表示当时的建筑师已知道隔离传染病患者的重要。

欧洲最早的医院组织,是在公元5世纪初,由基督教圣徒建于君士坦丁堡的医疗院,晚于我国5个多世纪 [2]  。法国的里昂和巴黎两地分别于6世纪和8世纪建立医院,英国伦敦是7世纪。中世纪后,中东与欧洲都大量修建医院。

18世纪末叶的资产阶级革命,使医院组织从宗教中有所解脱,获得新发展。

西医传入我国,对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起了推动作用。元代,阿拉伯医学传入我国,1270年在北京设立“广惠司”,1292年又建立“回回药物院”,为阿拉伯式医院,也是我国最早的西医院和西药房。1828年,英国传教士高立支在澳门开设了第一个教会医院。

1834年11月,美国传教士伯驾又在广州举办了眼科医院,后改称博济医院。鸦片战争以后,教会医院猛增,至1949年共达340余所,遍布全国各地。解放后,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,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。医院是以诊治病人、照护病人为主要目的的医疗机构,是具备一定数量的病床与设施,通过医务人员的集体协作,对病人及特定人群进行治病防病、健康促进的场所。